國家安全宣傳教育
發布時間:2020年12月16日 09:25 責任編輯:陳濱濱 作者: 來源:2003网站太阳集团黨政辦公室
國家安全是國家的基本利益,是一個國家處于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态,也就是國家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也沒有内部的混亂和疾患的客觀狀态。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1個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國民安全、領土安全、主權安全、政治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和核安全。 在中國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統一管理國家安全工作。
首先,國家安全是國家沒有外部的威脅與侵害的客觀狀态。
所謂外部的威脅與侵害,大緻可分為外部自然界的威脅和侵害與外部社會的威脅和侵害兩大類,但由于國家安全是一種社會現象,國家的外部威脅和侵害也就主要是指處于一國之外的其他社會存在對本國造成的威脅和侵害。從威脅和侵害者看,這種外部威脅和侵害包括:
(1)其他國家的威脅;
(2)非國家的其他外部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威脅,如某些國際組織或地區組織對某國的威脅和侵害;
(3)國内力量在外部所形成的威脅和侵害,如國内反叛組織在國外從事的威脅和侵害本國的活動。
其次,國家安全是國家沒有内部的混亂與疾患的客觀狀态
危及國家生存的力量不僅來源于一個國家的外部,而且還時常來源于一個國家的内部。國内的混亂、動亂、騷亂、暴亂,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疾患,直接都會危害到國家生存,造成國家的不安全。因此國家安全必然包括沒有内部混亂和疾患的要求。僅僅是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國家并不一定就會安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國家利益至上的有機統一,人民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宗旨,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國家利益至上是國家安全的準則,實現人民安居樂業、黨的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
國家制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保護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的法規。
堅持全面落實防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不可少疫情防護,人人有責。當前,我國新冠疫情防控進入常态化,但疫情還有一些不确定因素。防控進入常态化後,需要注意不能有松懈思想、麻痹大意,要堅持外防輸入、内防反彈,要科學做好防控和個人防護,這是一個重要的前提,我們要做好充足準備。注意口罩不能摘疫情防控不能掉以輕心。
維護國家領土安全,保障民族團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